关于填报202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
各部门、有关单位:为加快推进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,切实做好全年工作总结,现就202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1.填报时间及规范。请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于12月23日前通过OA督办系统及时完善重点任务、专项任务的完成进度和佐证材料描述填报。年度任务完成进度分为已完成和未完成。佐证材料描述字数150字左右,填报规范可参考:(1)出台《完美app官方在线入口***制度》(文号);科研到账经费***万元,超目标完成***万元;组织开展学党史活动***场次,受到《常州日报》等媒体广泛报道。(2)与***单位签订党建共建协议,开展活动**场次。2.填报指标说明。(1)已完成。该项任务有明确的工作举措或结果,达到预期的目标,请在“佐证材料描述”栏填写相关内容后,并在完成进度栏选择“已完成”。(2)未完成。该项任务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、但未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,或者该项任务未进行任何实质性工作,请在“佐证材料描述”栏说明具体原因,并在完成进度栏选择“未完成”。3.填报注意事项。前期督办系统中“佐证材料描述”一栏中已经填报的部门(单位),请根据填报规范作进一步完善,特别是只填报“已完成”的部门请务必依据
2021-1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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